


美国ITC对中国企业发起337调查:初裁成立,建议实施禁止令
2025年5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对特定用于计算机电子元件的液体冷却器及其零部件、控制装置以及包含这些装置的产品(调查编码:337-TA-1394)作出337部分终裁。根据列名被告申请,ITC决定对本案中关于美国注册专利10,509,446、11,061,450的专利无效、专利侵权以及申请方是否符合美国国内产业条件等初裁内容进行复审,但建议救济措施为“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本案涉及中国和美国共6家企业 。[来源:中国贸促]
这意味着,如果最终裁定成立,涉案产品将全面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
技术类中国企业的警钟:成本高企、合规压力、客户信任全面受损
与传统贸易摩擦不同,337调查直指专利、技术与商业秘密。一旦遭遇,企业不仅面临高昂的应诉成本(动辄百万美元起步),更可能失去关键市场、老客户信任和品牌声誉。
在本轮调查中,目标产品——液冷设备与控制模块,恰是中国产值增长较快、技术密集度较高的出口品类。这类产品往往集成大量第三方零部件和技术协议,在出货前并未进行系统化的专利风险排查,容易“无意中中招”。
而更大的风险在于,“技术性”已经成为新的执法切口:只要你卖的产品涉及技术门槛,无论是硬件协议、控制芯片,还是外观结构设计,理论上都可能成为被申诉对象。这对依赖技术集成、渠道出货的中国企业,是一次系统性风险提醒。
多个行业从业者交流指出,有企业在被调查过程中,订单被取消、货物被退回、甚至在其他国家通关时被卡。哪怕最终证明清白,也难以弥补时间与资金成本,更别说失去的客户信任。
应对之道:改出口模式、调市场方向、补合规短板
虽然新闻层面充满压力,但结合过往多个应对成功的案例来看,企业并非完全无计可施。以下内容整理自公开资料与行业从业者交流。
比如无锡耐思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值得参考。面对意大利Copan公司发起的337调查,该公司不仅未选择回避,而是积极应诉、聚焦关键技术点,配合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在长达20个月的法律程序中,成功证明产品未侵权并赢得胜诉。这告诉我们,在拥有核心证据的前提下,技术维权不是不可能。
而广州市乐百纳餐饮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所面临的情况更严峻。涉案产品几乎涵盖公司所有出口业务,但企业迅速组建应诉团队,运用“四体联动”机制,从专利申请与自主研发两方面做出充分举证,成功证明原告在美不具备产业基础,案件最终被终止调查。这里的关键点在于:主动证据搜集和产业链合法性澄清,是破局关键。
还有深圳艾比森公司,面对超视公司对十几家中国LED企业的联合诉讼,主动应诉、单独提起反诉,最终不仅被判不侵权,连对方的专利都被裁定无效。这说明:技术扎实、逻辑自洽的企业,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仍有胜出的可能。
如果企业确实无力应诉,以下几个实操方向值得考虑:
一是出口模式的切换。已有企业通过转向ODM代工、SKD拆件再出口等方式,尽量规避直接进口被查风险。比如将主控模块、组装件分拆,由第三国完成部分拼装后出口,既能减少专利争议,又能降低一次性侵权暴露风险。当然,这种方式对海外伙伴能力要求较高,适合已有渠道合作基础的企业。
二是调整目标市场。技术门槛较高的产品,如果在美国遭遇调查,不妨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压力较小的地区,比如中东、南美等地。这些市场当前对“进口专利”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对外贸合规的审查尺度也更宽松。
三是提前建立合规资料包。根据行业经验,一个合规资料包应包含核心零部件专利授权声明、原始设计稿备案、功能性检测记录、专利无冲突声明等。多名从业者建议,每一款出口产品都应当建立完整资料,以应对潜在审查。
四是加强对客户的解释沟通机制。比如准备标准化邮件模板、合规进展通报、合同补充条款建议书,能有效减少客户因“恐慌”而临时换单、毁单的行为。
再安全的出口链,也要为“突发”留余地
过去十几年,中国外贸企业靠“低价+快发”打下的江山,如今正逐渐受到“合规+技术”新逻辑的挑战。337调查的意义,早已超越了个案或企业的输赢,它正在重塑整个技术出口链的信任机制与交易结构。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只要手里有过硬的产品、有扎实的文档、有敢于应诉的底气,许多案例已表明,中国厂商并非没有胜算。
正如那位在公开论坛发言的出口企业负责人所说:“以前怕打官司,现在怕的是自己没理。”对于每一个还在坚持做技术、做出口的中国企业来说,这话可能比任何一纸判决都更真实。
写在最后,在全球市场越来越讲“规则”的今天,出海不再只是成本战和速度战,更是知识战和合规战。看清趋势,踏准节奏,才是企业真正能在变化中稳住阵脚的出路。